根据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【2010】23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【2006】23号)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《关于在高危行业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》(安监总政法【2009】137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各地实际情况,在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矿山开采、交通运输、建筑施工、高处悬吊作业、有限空间作业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高危行业领域开展安责险。